校园快讯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六教秘[2016]123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需要,根据《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皖人发﹝2004﹞80号)等文件精神,为建立我市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充分发挥评委会的功能和作用,确保评审工作质量,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五)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中级职务的,女52周岁以下)。
入选高级教师评委会评委库的成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参加省、部级以上的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育教学、科研等第一线。
二、名额分配和相关要求
(一)我市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分为高级教师评委库和一级教师评委库(小学、幼儿园组)。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高级教师评委库中,45周岁以下中青年专家须占三分之一以上,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小学、幼儿园专家应有一定数量;一级教师评委会评委库(小学、幼儿园组),由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首次建库以小学高级教师为主,其中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小学、幼儿园专家要有一定数量,评委库中,35周岁以下人员须占三分之一以上。
(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近三年来未兼课的不宜推荐。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原则上要注重在省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推荐评委人选,各级评委库中,语、数、英三学科每学段学科最多推荐4人(小学段语、数学科可推荐8-10人),其余学科只推荐2人;开发区和市直省级示范学校每学科最多推荐2人,其余学校只推荐1人。
(四)公示中,教职工如对推荐人选有不同意见,特别是在师德或材料真实性上有反映的,必须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报。
(五)严格执行推荐的条件和程序,依照规定认真逐项填写表格,努力做到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推荐工作质量。
三、推荐程序和上报时间
(一)单位公布文件,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单位领导集体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和相关证书、材料报县区教育局审查。
(二)县区教育局、市直单位根据条件审核无误后,下载相关表格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组)两个专家库分别填写打印《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安徽省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各一份(含电子文档,Excel制表),签署意见后于6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市教育局在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评审工作需要,进行遴选,确定入库成员并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
联系人:黄蓓 联系电话:0564-3379809,
邮箱:rsk3379809@163.com
六安市教育局
附件: 安徽省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表.xls [17.5 KB]
附件:组织管理办法(皖人发[2004]80号).doc [3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