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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皖西中学零星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6/5/28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AHLX-2026006

二、项目名称:皖西中学零星维修材料采购(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纳盛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浙东商贸城A区巢湖路61号

成交费率:95%(折扣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皖西中学零星维修材料采购(第二次)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清单

数量:具体使用数量由用户方确定,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单价:按采购清单价格的95%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家春、张晓梅、马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14楼1432~1434室,联系电话:0564-3996575。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皖西中学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 0564-3378961    15855278421 侯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陆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14楼1432~1434室

联系方式:0564-533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533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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