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项目编号:WXZX-20260418
二、项目名称:皖西中学第十八届“红色、科教之旅”研学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六安市君之旅研学旅行实践活动中心(有限合伙)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柽树安村
成交金额:388.00元/人(叁佰捌拾捌元/人)
第二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青旅安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融港B3栋11层1101、1111、1112
成交金额:440.00元/人(肆佰肆拾元/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皖西中学第十八届“红色、科教之旅”研学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皖西中学第十八届“红色、科教之旅”研学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研学活动时间由甲方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统筹确定,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时间安排。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独山中学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联系电话:0564-291109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梁主任 15305643080
2、项目联系方式:王工 0564-3213011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