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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皖西中学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文字:[大][中][小] 2025/10/29     浏览次数:    

一、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提前完成演示实验,以确保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以确保学生的人身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未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代替时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使用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短路、断路的情况时,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和连续事故的发生。

五、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要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检查。

六、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检查并锁好大门保证实验室安全。

七、演示实验所用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有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八、实验仪器及药品必须双人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定期清点,做好记录。

九、定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插座线路等电路安全,确保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漏电保护装置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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