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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皖西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字:[大][中][小] 2025/10/29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第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第六条 皖西中学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校班子成员和当天的值班领导组成,陪餐后,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相关责任。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并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第九条 学校校长室成员、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年级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每月对食堂检查不低于2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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