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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皖西中学路灯施工工程(第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3/9/25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AHZQ-GC-20230913

二、项目名称:皖西中学路灯施工工程(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与闻堰路交叉口正东凯旋名门1#楼907室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皖西中学路灯施工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皖西中学路灯施工工程(第二次),本项目位于皖西中学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灯、控制箱、管线等新建工程,以及相关拆除工程。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项目经理:方明

执业证书信息234192020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会鑫、何桂琴、李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141号红叶大厦2102B,联系电话:0564-33827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西中学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长安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 侯主任15855278421;权主任0564-3382892,18175066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141号红叶大厦2102B

联系方式:0564-3382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话:15956462067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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